1、本品為溶劑型石材防護劑,可溶于多種石油系溶劑中。
2、本防護劑具有優(yōu)異的防水、防污性能,如對食用油、機油、果汁、咖啡、葡萄酒等非常有效。
3、本品在各種基材上均能使用,如花崗巖、大理石、石灰石、水泥地面、瓷磚、人造石等。
使用說明
1、使用前應清潔基材表面,保持被處理表面無積水、無灰塵、無油污和其他污染物;并使石材保持干燥狀態(tài)。
2、可使用密封噴槍、滾筒、毛刷、海綿、抹布使用刷子或滾筒等在基材表面均勻噴涂、滾涂、涂布等,靜放10分鐘左右用抹布抹去多余殘液,自然晾干,不沾水養(yǎng)護24小時以上。視不同石材品種、飾面或工程需要可進行第二次處理以增強效果。
3、本品使用前,為達到理想的防水、防污效果,需要優(yōu)化稀釋濃度,并在要處理的每個表面進行應用測試。
4、參考耗量:光面石材10 m2/L左右,毛面石材5m2/L左右。
注意事項:
1、本品屬易燃品,注意安全預防措施。使用和儲存本品時,要注意通風,遠離火花、熱源、明火。使用完后,桶、罐的蓋子要充分密閉,以免蒸發(fā)或混入其它雜質(zhì)。
2、本產(chǎn)品使用環(huán)境為4℃及以上溫度。如在低溫下產(chǎn)生凝聚沉降現(xiàn)象,請在使用前通過加溫(最好用溫水),并攪拌至均一透明液體狀即可恢復到使用狀態(tài),不影響產(chǎn)品性能。
3、施工人員施工過程中應按要求穿戴護目鏡、防護手套和防護口罩。
4、一定不要將水混入防護劑中,如果混入,產(chǎn)品將不可使用。